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党员教育建设、提高党员素质、体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规范图书馆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党员活动室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党员活动室主要用于图书馆党支部党务会议、活动和部门行政会议使用。
第二条 图书馆党员活动室由图书馆办公室负责管理。每次开会前十分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议结束后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明亮整洁,电路畅通,以备下次会议使用。
第三条 图书馆党员活动室所配备的用品,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第四条 借用党员活动室,须经图书馆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及时打扫干净。
第五条 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严禁大声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
第六条 会议或活动期间,请自觉将手机调至震动或静音状态,保持室内安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