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适应新时代新征程语言文字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加强和规范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的建设管理,强化支撑作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形成《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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