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 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 ★ ”为核心指标;标注“ ▲ ”为观测指标,2024—2025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否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否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否 |
实有30人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否 |
实有5人 |
5.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否 |
实有5个 |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否 |
|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否 |
|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否 |
|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否 |
|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否 |
召开日期 为:2024 年11月22日 |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否 |
|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是 ☐否 |
|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否 |
|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否 |
|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否 |
|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否 |
|
18▲.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否 |
|
19▲.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否 |
|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7个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7个 |
|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7个 |
|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7个 |
|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7个 |
|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7个 |
|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7个 |
|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7个 |
|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7个 |
|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7个 |
|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7个 |
|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7个 |
|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7个 |
|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7个 |
|
具体情况 |
二级学生会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汽车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公路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航空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郑和航运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智慧交通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轨道交通学院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4年11月22日第7次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学校团委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校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是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完善学校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方面。
第二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云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本会的主要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当好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事务管理和发展建设,维护学校利益和同学正当权益;
(三)聚焦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才发展和权益维护等需求,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大学生学术科技和文化艺术活动的繁荣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联系,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环境;
(五)指导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完善“学校、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重点从制度设计、资源整合、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强校学生会对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指导、联系和帮助;
(六)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形式的培训,着力提升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业务素养和领导力,积极创造条件团结、引导广大同学在实践中提升自身素养;
(七)发展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会与兄弟院校、社会各界的友好关系,加强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交流友好合作,促进学生会工作的开展,树立学生会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本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中国籍学生,不限性别、年龄、民族,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二)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文明自律,尊师爱校;自觉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提高自身素质;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予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为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经学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联系服务二级学院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二级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十三条 代表产生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二)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同广大青年学生保持密切联系,能够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受到学生的信任和拥护;
(四)有一定的议事能力;
(五)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中国籍学生。
第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审议通过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三)修改、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其他应由学代会行使的权利。
第四章 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五条 学生会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领导学生会工作的机构。
第十六条 委员产生基本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
(三)学有余力、学业优良,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和生活的关系;
(四)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五)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六)具有较强的策划、组织和议事等能力;
(七)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全日制在籍中国籍学生。
第十七条 委员候选人应由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推荐,经二级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
第十八条 学生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也可由主席团召集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学生会委员会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议方为有效。
第十九条 经三分之一以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提议,三分之二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以上通过,学生会委员会有权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第二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轮值主席;
(二)领导各院(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开展工作;
(三)审议通过学生会的制度、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等;
(四)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 主席团
第二十一条 由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在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正式委员中选举产生的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执行机构,由5名同学组成。主席团采取主席轮值制,春秋学期各设执行主席1名。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的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
(二)召集学生会委员会会议;
(三)对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选具有建议权;
(四)召开院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联席会议。
第六章 工作部门
第二十三条 各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主席团负责。
第二十四条 校学生会组织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除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均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
第二十五条 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由学校(二级学院)团学组织推荐,经学生工作部和学校团委审查后,按照品学兼优的条件和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主席团组织选拔确定。
第七章 学生会秘书处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秘书处是由学生会主席团聘请的常设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聘请学校团委分管相关工作的副书记兼任秘书长,负责指导学生会工作,对外代表学生会。
第八章 二级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七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本会的下属机构。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和本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同级团组织的指导。
第二十八条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职责:
(一)负责本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本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单位的学代会代表;
(四)行使二级学院学生大会或代表大会和学院学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九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二级学院全体学生;
(二)领导二级学院学生会各工作部门开展各项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二级学院学生会的主要学生干部例会;
(四)召集和主持二级学院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应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工作。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应参加本会主席团召集的有关会议。
第九章 班委会
第三十一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三十二条 学生班级设立班委会,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由学生班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一般设班长1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班委若干人协助开展工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学校学生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1.负责主持学生会的全面工作,积极与各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维护学生权益; 2.出席学生会部长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布置工作任务; 3.讨论并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4.与二级学院沟通、与省学联对接、与其他高校对接。 |
2 |
组织部 |
5 |
1.学生干部选拔考核任用任免评优、学生干部档案存档、干部培训培养(策划、组织)、青马工程培训班(学生干部至少两期团建、理论、实践) 2.内部志愿时长认定及管理、策划通知文件; 3.对二级学院评优考核 |
3 |
权益部 |
5 |
1.传递正能量防诈骗及各类宣传; 2.失物招领设点; 3.与后勤服务中心对接、食堂卫生、校园安全,向管理部门反应学生问题,为学生争取利益,维护权益; 4.定期安排学生座谈会。 |
4 |
文体部 |
5 |
1.紧更热点组织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策划、组织、实施、总结); 2.文艺团队打造。 |
5 |
宣传部 |
5 |
1.学生思想教育引导; 2.对内对外、校园网站、宣传栏(纸质)、网评员、网络平台、海报、简讯、形象识别(视觉、理念、听觉)、产品制作、主题宣传。 |
6 |
办公室 |
5 |
1.对各部门考核(值班、活动、工作考勤等) 2.做好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 3.学生干部操行管理,财务审核、物资管理、办公室调配、联络值班、文书管理; 4.财务整理及发放。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 属专业人数) |
1 |
杨旭辉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3级 |
29/102 |
2 |
罗荣剑 |
共青团员 |
公路学院 |
2023级 |
3/148 |
3 |
何润星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3级 |
17/288 |
4 |
曾红美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3级 |
5/102 |
5 |
胡霄 |
共青团员 |
汽车学院 |
2023级 |
29/65 |
6 |
施校禹 |
共青团员 |
汽车学院 |
2023级 |
40/190 |
7 |
邓灿杨 |
共青团员 |
航空学院 |
2023级 |
21/41 |
8 |
王卓凡 |
共青团员 |
汽车学院 |
2023级 |
29/210 |
9 |
桂宝存 |
共青团员 |
公路学院 |
2023级 |
82/169 |
10 |
李芸 |
共青团员 |
轨道交通学院 |
2023级 |
7/54 |
11 |
陆凡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3级 |
27/102 |
12 |
陆定杰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3级 |
67/102 |
13 |
陈金彪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3级 |
113/286 |
14 |
张瑞基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3级 |
97/247 |
15 |
费洪杰 |
共青团员 |
汽车学院 |
2023级 |
3/182 |
16 |
吴智梅 |
共青团员 |
轨道交通学院 |
2023级 |
3/59 |
17 |
张秀美 |
共青团员 |
公路学院 |
2023级 |
65/163 |
18 |
孔子旭 |
共青团员 |
轨道交通学院 |
2023级 |
15/64 |
19 |
吴仕兰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3级 |
44/286 |
20 |
杨喻童舒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3级 |
114/289 |
21 |
周佳丽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3级 |
102/289 |
22 |
王晓俐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3级 |
12/102 |
23 |
王冰艳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 |
2024级 |
|
24 |
王光泽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4级 |
|
25 |
王明艳 |
共青团员 |
轨道交通学院 |
2024级 |
|
26 |
马启斌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4级 |
|
27 |
王艳梅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4级 |
|
28 |
段燕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4级 |
|
29 |
李松 |
共青团员 |
公共服务与管理学院 |
2024级 |
|
30 |
善颖 |
共青团员 |
智慧交通学院 |
2024级 |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 (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主席团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主席团候选人资格条件及产生办法
1.主席团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候选人应为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其中,主席团成员人数不超过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的30%。
(1)具有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正式学籍全日制在校中国学生,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应具有大会正式代表资格。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和支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熟悉了解学校学院共青团、学院学生会组织各项工作,具有较高的统筹协调、组织策划、实施运行能力,候选人具有学生会工作任职6个月及以上经历。
(4)学习成绩优异,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核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具有很好的榜样示范效应。
(5)团结同学,具有很好的群众基础。
2.主席团候选人名额、构成及产生办法:
主席团候选人拟定人数 7人,通过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5人,差额2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二)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选举办法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有关选举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2.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由本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学生代表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3.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由5 人组成,采取差额选举产生,大会设主席团候选人7人,差额2人。参加本次大会的学代会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其中,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正式委员有被选举权。
4.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在学代会上由全体学生代表进行差额选举产生。
5.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4名;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8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在正式代表和工作人员中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通过。已确定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和计票人。各监票、计票人员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6.选举时实到会的学代会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学代会正式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7.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赞成的,在选票姓名空格内写上赞成对象的姓名,并在右侧的符号栏内划“〇”,不划“〇”的视为无效。不赞成的或弃权的,不写任何姓名,不画任何符号。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无效。选票一律用黑色碳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部分书写模糊的选票,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8.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9.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一半,始得当选。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则得票多者当选;如果被选举人获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得票相等的被选举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10.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投票;随后大会主席团成员和代表依次投票。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请假的代表不参加投票。代表应珍惜权利,除特殊情况经请假并获批准外,不得无故缺席;不得授意、委托和代替他人投票。
11.候选人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宣布,选举结果由学生组织秘书长宣布。选举过程中如出现本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议决。
12.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召开情况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第七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4年11 月22日在学校图书馆报告厅召开。
(二) 大会代表情况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209人。
(三)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第六届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新修订的《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草案)
3.选举产生第七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
4.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JdZ0mzqIA-y3kap6SDD9LQ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的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有资格成为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第六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校纪校规的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在籍全日制学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和支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认真,关心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风貌,为广大同学所拥护和信任;
4.坚持原则,思想先进,有为同学服务为出发点奉献自己的觉悟。
(二)代表名额及构成
按照“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 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系)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 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 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的要求,大会代表由各二级学院各专业班级学生构成,拟定代表总数为 218人(约占在校生人数的2%),共划分为8个代表团(1个校级学生组织和7个二级学院学生会)。各二级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根据各二级学院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 人计,覆盖各年级各专业并适当注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及其他方面代表的比例。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
正式代表的产生以各二级学院各班级为基层选举单位,通过各班班级会议民主提名产生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产生后由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根据代表条件审查候选人资格,并组织召开本二级学院学生代表会议进行无记名差额选举,差额不低于20%。公示无异议后产生本二级学院参加学校学代会的学生代表。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 校团委副书记 |
赵永正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赵永正 |
是 |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云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ynxuelianban@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