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省妇联印发的《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清廉家庭,促清廉社风”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弘扬清廉文明家风,培树清廉家庭典型,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修身齐家,以好家风促进好作风,以好作风涵养党风政风,为“清廉云南”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学校妇联现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清廉家庭选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全校教职工家庭
二、选树条件
(一)家庭成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家庭成员党纪法规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家庭成员中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三)家庭和睦,家风文明,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
(四)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热爱学习、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五)家庭成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注重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六)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有违纪违法情形;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三、推荐方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初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好中选优进行推荐。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自愿的原则,至少推选出1户家庭报送校妇联,由校妇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最终将选出5户校级清廉家庭。
(三)校妇联经过资格审核、政审把关、公示等程序,报校党委,最终将把校级清廉家庭报送省妇联参与全省清廉家庭选树活动。
四、材料申报
(一)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的《2023年云南省清廉家庭推荐表》一份,其中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电子版材料:
1.《2023年云南省清廉家庭推荐表》。
2.家庭事迹材料。家庭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除讲述主要家庭成员的事迹外,还须简要叙述家庭其他成员的相关事迹。
3.提供3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和工作电子版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始照片不小于2M、不低于2000像素,无水印,其中一张为家庭全家福照片。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23年9月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送至校妇联。
5.最终评选为校级清廉家庭的家庭,还需提供一份《家庭成员审核表》,以便参与上级选树活动。
邮 箱:378794651@qq.com
地 址:技师实训楼1412 武莉敏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清廉家庭推荐表.docx
附件:2.家庭成员审核表.docx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