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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日期: 2023-09-05 点击数: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云南交通技师学院)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清廉家庭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根据省妇联印发的《关于开展“树清廉家风,创清廉家庭,促清廉社风”活动的通知》要求,为弘扬清廉文明家风,培树清廉家庭典型,引导全校广大党员干部自觉修身齐家,以好家风促进好作风,以好作风涵养党风政风,为清廉云南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贡献力量学校妇联现将开展2023年度校级清廉家庭选树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校教职工家庭

    、选树条件

    家庭成员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维护祖国尊严、荣誉和利益,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家庭成员党纪法规意识强,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规章制度,家庭成员中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

    家庭和睦,家风文明,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崇德治家,廉洁齐家,弘扬新时代文明风尚。

    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热爱学习、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业绩突出。

    家庭成员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破除陈规陋习、推动移风易俗,注重言传身教,用正确行动、正确思想、正确方法教育引导子女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有以下负面清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家庭成员有违纪违法情形;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6.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7.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8.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推荐方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进行初选,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好中选优进行推荐。

    (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自愿的原则至少推选出1户家庭报送校妇联,由妇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选最终将选出5校级清廉家庭。

    (三)校妇联经过资格审核、政审把关、公示等程序,报最终将把校级清廉家庭报送省妇联参与全省清廉家庭选树活动。

    、材料申报

    纸质材料:加盖公章的《2023年云南省清廉家庭推荐表》一份,其中家庭主要事迹一栏字数不超过300字。

    电子版材料:

    1.2023年云南省清廉家庭推荐表》。

    2.家庭事迹材料。家庭事迹材料字数在15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叙述,家庭事迹重点突出、文字简洁,除讲述主要家庭成员的事迹外,还须简要叙述家庭其他成员的相关事迹。

    3.提供3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和工作电子版照片,照片文件为jpg格式,原始照片不小于2M、不低于2000像素,无水印,其中一张为家庭全家福照片。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23年920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材料送至妇联。

    5.最终评选为校级清廉家庭的家庭,还需提供一份《家庭成员审核表》,以便参与上级选树活动。

       箱:378794651@qq.com

    址:技师实训楼1412 武莉敏


     附件:1.2023年度云南省清廉家庭推荐表.docx

    附件:2.家庭成员审核表.docx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妇女联合会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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