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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2025年职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来源: 作者: 日期: 2025-04-08 点击数: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及颁发证书

    第一条  学校全称: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621(国标)招生代码:5378。

    第三条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颁发证书: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后准予毕业,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及有关工作,学校招就处具体负责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升学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及国家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因素,综合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收费标准:学校按照云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学费收费标准:普通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450-800元/生•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招生政策,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

    第十二条 2025年职教高考、春季高考招生各批次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同一投档批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学校录取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  在同一投档批次,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  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第十 航海技术(500301)专业、轮机工程技术(500303)专业报考录取特别要求:

    1、身高:航海技术160cm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155cm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

    2、无色盲、无色弱、无复视,航海技术专业双眼裸视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1.0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双眼裸视视力均能达到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1.0及以上。

    3、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口吃,无心脏、血管系统疾病,无神经系统疾病,无精神系统疾病,无其他慢性疾病和传染病。

    4、其它项符合海员体检标准。

    十六  录取结果按照云南省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方式公布,学院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寄发录取通知书。

    新生入学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我院收取标准严格按照云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 凡我院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学生,均可争取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十九条 家庭贫困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以申领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


     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电话:0871-68672604 68672620 68672619

    通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宁湖西路8号

    邮编:650300

    学院网址:www.ynvct.com

    监督电话:0871-68710080  

     其他

    二十一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二十三 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云南交通运输职业学院

    20253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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