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揭晓“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结果,学校工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是云南省17个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单位之一。
“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由中华全国总工会设立,是全国工会系统表彰先进集体的最高荣誉,是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和肯定,是国家级的典型和标杆。此次被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既是对学校工会工作的全面检验,也是未来发展的新起点。
作为教职工的“娘家”,学校工会始终秉持“服务教职工、关爱教职工”的宗旨,致力于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营造温馨和谐的校园文化氛围。近年来,学校工会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服务领域,从健康讲座到心理辅导,从节日慰问到困难帮扶,每一项工作都凝聚着工会对教职工的深情厚谊,校工会一直将职工的需求放在心上。正是这些细致入微的关怀与举措,使得学校在众多候选者中脱颖而出,荣获此项国家级荣誉。
未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职工关爱措施,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推动职工福祉再上新台阶,进一步激发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为学校的改革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学校工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建设,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步伐,迈向新的征程,共同书写学校工会事业发展的新篇章!(校工会 彭珊珊)

中华全国总工会表彰名单